2008年5月11日星期日

双重税务须有双重义务

沙巴是全马生产原棕油量最多的州属,占全国三分之一。许多读者应该不知道,沙巴州政府一向来有向油棕业者征收7.5%的销售税,这是全马唯一一个州政府针对油棕业者所征收的税务。农业生产占了沙巴出口产品的大半,其中又以油棕为多。在其他经济领域没有油棕业如此蓬勃发展的情况下,沙巴州政府额外征收税务,为州政府维持税收来源,以资发展,本无可厚非。可是事实往往不是纸面上的那样。

最简单的例子,无过于许多棕油园丘的基本设施,不止匮乏,连最基本的要求都不能达到。莫说水电由于太过偏远政府无暇顾及,按理说既然油棕业者承担了州政府税收的大半,那些通往油棕园丘的马路,我们不要求高速公路的素质,也得要求一般州政府公路的情况。可是只要你有机会到拿笃Jeroco路和古纳Tingkayu路一游,这些油棕园丘和油棕厂星罗密布的地区,竟然连标准的公路都没有,进出都得在颠簸的石子路上耗去不少时间。还了税务竟没有报以服务,试问这些7.5%销售税去了哪里?

眼看原棕油价格上涨,油棕业者可以享受勤苦的报酬之时,联邦政府却宣布在食用油稳定方案(COSS)下,需要向油棕业者征收额外的油棕税。原棕油价格跟随市场步伐,可高可低;食用油却是统制品,价格由政府决定。所以,政府必须津贴因为原棕油价格上涨而蒙受亏损的食用油提炼者和包装者,以稳定食用油顶价。额外的联邦油棕税务如下计算:凡100英亩以上的油棕园丘,当原棕油价格超过1500令吉时,每100令吉的原棕油涨价就征收2令吉的税务。

无须质疑,要稳定食用油顶价需要政府津贴,乃天经地义;但是政府需要多少钱来津贴食用油业者呢?种植与原产业部长陈华贵从去年五月到七月的说词,共有两个不同的版本:五月期间提到征收6亿6120万令吉,津贴需要3亿5000万令吉;八月的最新版本则是征收8亿5500万令吉,津贴需要7亿8800万令吉。若以原棕油维持2700令吉为计算,联邦政府将征收17亿9000万令吉!总括一句,津贴之余多出来的税收,联邦政府是不是打算归还于油棕业者?民主行动党已经计算了出来,联邦政府因为原棕油价格上涨,在目前的所得税框架下可以征收额外的4亿令吉税收。这4亿令吉不足够补贴陈华贵部长五月版本的3亿令吉津贴吗?

对于沙巴的油棕业者来说,本来沙巴原棕油出口需要背负更多的运输费用,又要缴纳7.5%棕油销售税,如今又要津贴食用油业者,试问那些小园主如何能蒙受原棕油价格上涨的好处呢?政府向油棕业者征收双重税务,是不是意味着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对沙巴油棕业者有双重义务?义务一:满足油棕业者的基本实施需求,马路水电匮乏多年没有改善;义务二:确保油棕业者“耕者有其地”,沙巴东海岸就有许多耕耘该地数十年却在晚近获告知强占土地,然后土地充公后转卖给大集团的事例。食用油稳定方案虽说为了广大的百姓人民,可是获津贴的食用油业者都是大财团,征收税务的对象却有许多小园主。税务的设计,怎么看来看去都是图利富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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